江苏南通如东县103名环保总监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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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境行政执法力度日益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不少企业环境行为依然如故,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数量甚至还有上升的趋势。 为了规范排污单位环境行为管理,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环保行为负责人,提升自主守法能力,如东县环保局根据市环保局印发的《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全县积极动员发动,要求相关单位落实环保总监制度,设立环保总监。经过层层筛选,最终我县首批***家排污企业设立了环保总监,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率达到***%。 据了解,这是继在全国首创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制度之后,我市的又一创新举措。推动企业设立环保总监,将有力改变以往企业环保工作无人管、不懂管的局面。首批环保总监上岗后,将重点履行的职责包括:督促任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指导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行为,并向属地环保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纳等。对认真履职、取得成绩的环保总监,环保部门将予以通报奖励,所在单位在环保信用评价中也可获得适当加分;表现尤为突出的,还将被环保主管部门优先考虑纳入环保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