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18年12月25日拟作出商品混凝土项目(年产28万立方米)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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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号)的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品混凝土项目(年产**万立方米)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验收合格的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地点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海晶工业园经五路西侧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年产**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各类噪声源设备合理布局,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可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各类固废合理利用或处置后实现零排放: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淀的物质收集后实现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不外排。公众参与情况无公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幸福西大街*号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