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民网-江苏五部门发文:严控主题公园“地产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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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江苏省政府官网公布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我省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特大型主题公园。
建立可动态调整的主题公园项目管理清单
主题公园主要包括:以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游乐园,大型微缩景观公园,以及提供情景模拟、环境体验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影视城、动漫城等园区。政府建设的各类公益性的城镇公园、动植物园等不属于主题公园。
根据国家标准,主题公园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三个等级。总占地面积****亩及以上或总投资**亿元及以上的,为特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亩及以上、不足****亩或总投资**亿元及以上、不足**亿元的,为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亩及以上、不足***亩或总投资*亿元及以上、不足**亿元的,为中小型主题公园。
意见中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规模、城市化程度和旅游市场条件等因素,严格科学论证,统筹研究各等级主题公园项目的数量、布局,建立可动态调整的主题公园项目管理清单。
同时,统筹考虑主题公园项目游客众多、人员密集的特点,合理选址,避免与住宅等人员密集区域交叉叠加。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特大型主题公园。
在主题公园周边地区,合理规划酒店、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服务设施建设,控制与主题公园无关的住宅、写字楼等项目。
严控主题公园“地产化”倾向
假借主题公园之名开发房地产是近年来主题公园建设中常常出现的问题,这也是此次江苏出台的意见中重点规范的一个方面。
意见明确,对拟新建的主题公园项目要科学论证评估,严格把关审查,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严格控制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从严限制主题公园周边住宅用地比例和建设规模,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主题公园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主题公园周边的酒店、餐饮、购物、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单独供地、单独审批,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供地、捆绑审批,也不得通过在招拍挂中设置条件,变相将主题公园与周边房地产捆绑开发。
信息来源:****年**月*日人民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