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住建局关于中天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18”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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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住建办〔****〕***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市本级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职责,现将中天******“*.**”高处坠落事故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事故基本情况****年*月**日*时左右,由******建设、中天建设******安装(项目经理:朱峰)、浙江******监理(项目总监:贾伟跃)的中天氟硅二甲水解项目安装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死亡。死者廖生根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导致脚手架发生倾斜,从三楼坠落至一楼,经抢救无效死亡。二、暴露的问题该起事故均暴露出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或者落实不到位,内部安全管理混乱,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二是企业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未制定到位、未执行到位,作业现场也缺乏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是企业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不到位、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完全流于形式;四是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对危险性作业的认知,危害意识缺失、防范能力弱,且盲目施工作业问题相当突出。同时,该事故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工作流于形式,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深入、走过场,未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未将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层层传达至基层,工作不得力。三、处理意见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浙建〔****〕**号)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对中天建设******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公示期*个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对浙江******予以通报。(三)对项目经理朱峰,项目总监贾伟跃予以通报,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公示期*个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计算。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当前,正值冬季施工季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增多,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制定并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二)强化安全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压力逐级落实到企业、项目、班组和个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排查事故隐患,依法严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企业和个人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严厉惩戒。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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