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领取2018年秋季宜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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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相关精神,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程序,并经宜兴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年秋季全市共***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申请人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凭本人身份证号查询认定结果。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领证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领证地点: 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号楼***室,地址:宜城街道教育西路**-*号,电话:********。*、注意事项: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签领(代领人须出示代领人及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领委托书)。(*)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否则无特殊原因将作不合格处理。 (*)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宜兴市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