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2018年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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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要求,市属高校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当年采购完毕并完成支付(科研专项资金除外)。对未完成采购或未完成支付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收回资金。财政支付系统关闭时间为**月**日,请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门根据所附政府采购执行进度表,抓紧核查采购及支付进度,保证在财政支付系统关闭前到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的,后果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公共事务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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