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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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备案工作,现就第一期备案核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备案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吴兴区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登记表》(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五);(四)《企业在编人员名册表》(附件六);(五)招标代理承诺书(附件三);(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七)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八)企业相关业绩证明(另单独成册);(九)企业在本市办公场所证明。二、招标代理人员办理备案申请时须提交下列资料:(一)《吴兴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二);(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执业(职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八)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九)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十)近期免冠*寸彩色照片*张。以上资料除有关执照、资质、证明、证书的原件需单独提交外,其他材料复印件及有企业名称处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涉及到法人签字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装订成册(A*纸大小),由公管办存档备查。三、其他要求:*、提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行政中心*号楼*楼大厅)*、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年 *月 **日下午*:***、以后凡在吴兴区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从事代理业务前必须提前在区交易中心备案。本次备案信息将先后在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请各单位及时查收。*、在备案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单位,将列入黑名单,进行限制本区域业务、通报等处罚,同时通报市级有关部门。联系人:李敏 电话:*******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