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波港川建设有限公司未到场参与建设邀请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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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进行的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中,******作为海曙区****--****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库中的预选承包商,未按时到场参加建设邀请活动,该单位累计未提交响应函次数为*次,根据《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号)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入围期间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无故不提交《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或被否决次数累计达*次的,将清除出预选名录库,并不得进入下一轮的预选承包商库,现予以通报,请各单位予以重视。 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