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集中受理2017年度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淳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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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水利水电局文件
淳水电〔****〕**号
关于集中受理****年度外地水利施工企业
进淳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水利施工企业:
为加强水利施工企业入淳备案管理,根据县水利水电局、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县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淳备案工作的通知》(淳水电〔****〕**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要求进淳的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要求进入淳安县参与水利工程投标的外地水利施工企业。
二、受理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注册地在杭州地区范围内的,水利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注册地在省内其他地区的,水利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二)企业在******的,******的文件;
(三)******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办公场所不得与其他施工企业合用,不得办公、居住合用;
(四)需提供淳安县域内银行或政府部门授权注册资金在**********出具的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函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备案期一年。
三、受理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期间的工作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受理地点:淳安县水利水电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号)。
附件: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淳备案须知
质监站联系人:金裕明 联系电话:****-********
余华辉 联系电话:****-********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年 *月**日
抄送: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管委会,商松懋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