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公管办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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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多种活动形式丰富清明节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增进爱家、爱乡、爱国情感,努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环境。
市公管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开展节前活动:
一、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勇于创新,扎实工作。
二、开展“红立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万人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在经环西路、水漾人家、锦江花苑开展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宣传,引导人们杜绝浪费、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形成文明有序的社会风尚。
三、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 号的要求,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嵊州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引导群众遵守公共秩序,自觉保护环境。大力提倡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感言体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寄托哀思,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
四、加强值班备勤,认真执行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带班领导、值班组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杜绝出现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的现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绍兴市委和嵊州市委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