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太湖水厂荣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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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湖水厂通过省公安厅的审核,取得“省级平安单位”的称号。太湖水厂自******的安全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工作,水厂针对自身特点采用多种区域管理的方法确保管理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水厂现配备具备上岗证的*名安保人员,进行**小时轮岗执勤。保安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周界报警、重点区域定时巡查进行治安保护。安防器具配备齐全,不断增强安全部署。 太湖水厂四周全部建有围墙并设置电子围栏。根据危化品性质分别建立专用仓库,实行“五双”管理制度。水厂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箱和灭火器,并安排人员定期检查,责任到人。 水厂设置了视频监控,基本达到全覆盖。重点区域设置周界报警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并与***联动和一键报警系统,其中液氯仓库监控视频实时传送到市公安监控平台。水厂设置了门禁巡查系统,并定时定点对各区域进行打卡巡查。 危化品重点管理,对液氯使用做了安全评价,并向南浔安监局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危化品严格按照公安局规定进行采购、运输和登记。日常管理采用“五双”制度,对重点区域进入进行登记,并在重点区域内进行了制度上墙。 水厂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并配合属地治安管理部门一起打造一座稳定、安全、有序的大型水厂。获得这样的荣誉是对水厂安全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以后工作的鞭策,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确保水厂安全生产,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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