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继续开展投标保证金保险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有关单位: 我县自****年*月开始开展投标保证金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在降低投标单位投标成本,减轻投标单位负担,发挥社会信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试点结束后,由上一年度财险业务金额在德******,在县公管办备案后,开展这一年度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业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年*月*日-****年*月*日,通过备案,开展投标******为以下四家:
中国******德清支公司、
中国************、
中华******德清支公司、
中国太************
(适用范围以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为准)。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