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勘察土工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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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意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勘察土工试验室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和现场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予以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