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审查结果》运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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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有关招投标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抄送****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审查结果的函》“在整改期间内(整改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不能承揽新工程(是指企业不能承揽所对应不达标资质的新工程)”的要求,请市交易中心及各分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级有关招投标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一、市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人报名审查登记关;
二、各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抄送****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审查结果的函
*. ****年度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结果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