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共秩序科与东胜明楼中队商讨商圈广告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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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局开展户外广告审批工作以来,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目前为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商业区、广场的业主对户外广告合法化的申报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为此,局公共秩序科(广告办)与商圈较为密集的东胜、明楼中队积极对接,采取未科学分类、上门服务、分类处置以及“以罚促批”等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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