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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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年**月**日至****年*月*日放假调休,共*天。****年**月**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月*日至**日放假调休,共*天。*月*日(星期六)、*月*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月*日放假。 五、端午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月*日至*日放假调休,共*天。*月**日(星期日)、**月**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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