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盐城大丰区出台工业用地供应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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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日前大丰区出台《工业用地供应实施办法》。大丰区规定,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原则上一律进入工业集中区,并根据园区功能、可供应土地规模、环境容量、生态承载能力、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等情况,优先引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核定工业企业投资规模时,根据相关规定核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建设周期;在办理工业用地出让时,应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指标写入土地出让方案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装备、规模的工业项目,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工业项目,国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来源:盐阜大众报)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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