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环罚字〔 2018 〕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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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环罚字〔 **** 〕第**号贵州云马飞机制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云马厂内法定代表人:张亮一、环境违法事实与证据安顺市环境监测站于****年*月**日对贵州云马飞机制造厂(以下简称“你公司”)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安环监污字〔****〕**号)表明:你公司废水总排口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实测浓度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限值的*.**倍。以上事实有:安顺市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于****年*月**日所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安顺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安环监污字〔****〕**号)、《现场照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法律规定。我局于****年*月********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以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听证),你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罚告字〔****〕第**号)后,向我局递交书面申辩材料,对受处罚事实存在疑义。我局经会议研究,并经过对证据材料的进一步核实,认为你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事实存在,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罚告字〔****〕第**号)后立即整改,******酌情从轻处罚决定。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法律规定,对你公司实施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罚款缴至以下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收款单位: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市环境保护局收款银行:******安顺市分行营业部收款帐号:*******************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安顺市人民政府或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安顺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