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内蒙古辐射站与广西辐射站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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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以下简称“内蒙古辐射站”)近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广西辐射站”),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本着“协同开放、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所在领域的优势,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应急响应、项目申报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开创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核与辐射事业战略合作的先河,必将为两地核与辐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必将促进两地核与辐射事业的创新和互动双赢。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早日开展实质项目合作。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应急响应、项目申报等领域各自取长补短,共同将相关的技术、设备、团队提升至国内领先水平。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内蒙古辐射站一行赴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就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应急反恐、辐射防护风险排查与控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共同承担的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情景案例、地方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及辐射环境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技术交流。 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