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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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南省财政厅将于**月份结合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对****年**月到期的资质开展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年**月*日开始的*个工作日内,为省财政厅对申请乙级代理机构资格延续集中接收申报材料时间。**月**日起**个工作日内,为集中审核阶段。各代理机构应在*月**日前将延续申请资料递交所在地省辖市财政局或直管县财政局初步审核。资格延续程序同资格认定,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财购〔****〕*号)执行。二、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的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近一年的验资或审计报告、《申请书》表一中填写的资质证书原件;*.专职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证明以及申请之前六个月或者企业成立以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由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培训证明;*. 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原件;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原件;*.《****年以来政府采购代理有效业绩一览表》;*. 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原件。*. 省辖市财政局或直管县财政局出具的初步审核意见的原件;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已申请或者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情况的说明;**.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的书面声明。以上第*、*、*、**、**条须将盖章的原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原件装订在申报材料里。三、注意事项*.资格延续提交书面材料时,要同时更新维护网上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一致性。*.专职人员是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由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年以来政府采购代理有效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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