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确定2017、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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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浙财农〔****〕***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号)文件,经研究,确定****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项目为:淳安县文昌镇富山村赵家湾村道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补助资金**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浙财农〔****〕***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行〔****〕**号)文件,经研究,确定****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项目为:淳安县千岛湖镇富泽村文阳坞停车场建设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补助资金**万元。 从今日起*日内,若有异议,请到县民宗局***办公室或拨打电话********反映。 淳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