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关于启用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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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交通设施日趋完善,未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不断上升的趋势,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启用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一、老城区(两车道)
*、违法代码*****: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罚款***元,记*分。
*、违法代码*****: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元,记*分。
*、违法代码*****: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元,记*分。
二、新城区(三车道)
*、违法代码*****: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元,记*分。
*、违法代码*****: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罚款***元,记*分。
*、违法代码*****: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元,记*分。
*、违法代码*****: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元,记*分。
特此通告
金沙县公安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