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择优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加强我县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社会化、专业化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市场运作模式,择优选择一家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县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请有意愿参与我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的企业于****年*月**日**点前携带申报资料到金沙县环保局监督管理股申报,具体要求见《金沙县择优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实施方案》。 联系人:周广 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金沙县择优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实施方案 金沙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金沙县择优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我县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建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发〔****〕**号)、《贵州省在用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机构委托管理制度》(黔环发〔****〕*号)、《贵州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黔环通〔****〕***号)、《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工作的函》(毕环函〔****〕**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择优选择、合理布局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年*月中旬确定一家建设单位,**月底前建设完成*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要求 (一)必备条件 *.提供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供拟建办公和检测场所的有效土地证明(含规划批准文书); *、拟建站厂区平面规划图复印件。 (二)优选条件 *.依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要求,考虑本地区机动车环保管理需要,场地位于县城规划区,交通便利,场地区位优势和社会效益好,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筑美观,功能完善,环境优良。 *. 尾气检测站和检测线的数量应与检测任务相适应,并具备一定的扩展性,以确保完成检测任务,避免车辆检测时发生拥堵及检测资源浪费。 *.投资单位注册资金实力最强,固定资产投资额最大。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优选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申报单位在《公告》规定时限内携带申报要求规定的必备资料到金沙县环保局监督管理股报名,优选条件由申报单位准备,在评审会议现场提交。现场提供一式五份的优选条件资料,要求有资料清单(或目录)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二)评选 县人民政府自公告发布的申报时限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及承诺,对其拟建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场地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场地及周边情况,进行综合评选,形成审查意见,确定一家建设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批。 (三)建设 经批准后的建设单位于****年**月底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检测设备实施安装、调试和计量检定、完成在用机动车检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与毕节市环保局联网,对检测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试运行*个月后,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检测站的计量认证、检测委托审批等工作,尾气检测站建成后,必须通过计量检定、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获得省环保厅的委托后,方能通过正式验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