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贵州省金沙县文化展品征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金沙县自****年建县以来,风风雨雨走过了**多年的发展历程,曾经的艰难磨砺造就了辉煌史迹,留下了许多历史痕迹和文化沉淀。今天,金沙已步入了科学发展、全面小康的重要历史时期,一个崭新的金沙将展现于世人面前。为了进一步系统、完整地挖掘、征集金沙文史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文史档案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展示历史成就,弘扬优良传统,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铸就新的辉煌,金沙县委、县政府决定广泛征集文史档案资料等综合性文化展品,为新建的金沙县会展中心准备展出内容,以达到汇聚文明的碎片,提炼历史的沉淀,征集散落的记忆之目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金沙县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收藏有涉及金沙县文物实物、文史档案资料的国内外人士。二、征集范围(一)历史文化类*、金沙境内发现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生产、生活使用的各种铁器、铜器、石器、玉器、骨器、手工艺品、陶器、饰品、货币等)。*、反映金沙县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瓷器、玉器、家具、古籍善本等。*、反映金沙境内各民族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金沙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反映金沙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实物、技艺及资料。*、反映金沙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及资料。*、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金沙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反映金沙历史、文化的文物及资料。(二)档案史料类*、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金沙活动期间及历任金沙县党政领导人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信函、讲话稿、题词、录音、录像、照片、光盘及实物等原件或复制件。*、各个历史时期中外著名人士、金沙知名人士、革命烈士、英模等生平事迹、自传、传记、信函、著作、札记、日记、回忆录及录音、录像、照片、光盘及实物等档案史料。*、反映金沙民族宗教、民俗风情和地方掌故等方面的档案史料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工商企业)的档案史料。*、散存于社会的名人手迹、典籍、碑文、画卷、史稿及**年代以前的自行车、收音机、电视机、缝纫机等实物档案。*、反映金沙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事故等各种载体的档案史料或应当保密的档案。(三)族谱类反映金沙境内所有姓氏来源、传承关系的家谱、族谱及祖宗图等资料,以及与中原诸省、华侨区、港澳台地区对接的家谱、族谱、祖宗图等。(四)自然类金沙境内古生动物、植物化石,珍、奇、特动植物标本,矿产标本及资料。(五)其他金沙县内作者手稿和出版发行的作品(包括诗词歌赋、书、画等)以及县外作者描述金沙的已出版发行的作品。其他有保存和展览价值的文物或实物。三、征集类型包括文物、实物以及各时期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资料。四、征集方式(一)接受捐赠。文物捐赠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文物收藏人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文物、实物及资料无偿捐赠给文物档案部门,由专家对捐赠物进行鉴定,给捐赠人颁发证书或奖状,予以表彰奖励。对文物收藏人将其文物以远低于文物价值的价格转让给文物管理部门的,视同文物捐赠。展出时标注捐赠单位和个人的名称。(二)征收。要求机关、企事业及群众团体将本单位所藏有的、符合征集条件的物品无偿捐赠。(三)征购。档案史料及文物收藏人将其合法持有的档案史料及文物所有权转让给金沙档案文物部门。由专家进行鉴定和价格审定,对符合入藏标准的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收购。(四)借展。收藏人将其合法持有的档案史料及文物或实物资料暂借有关部门展出,有关部门根据借展时间和物品价值支付借展报酬。(五)馆际交流。与省市博物馆、档案馆及其他县市进行交流,将存放在其它地方的与金沙相关的文物、实物及资料借展。(六)代为保管。对个人持有的家传文物及档案史料或流动、流通文物,根据本人自愿,可以提出委托代为保管。由档案文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鉴定、拍照、建档、签订无偿保管协议,档案史料及文物持有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回自己的档案史料及文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五、其它事项(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二)有关补偿、表彰奖励等事项按照《金沙县文化展品征集评定奖励办法》执行。(三)联系方式:金沙县文物管理所(县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李庆阳;电话:****-******* 金沙县档案馆(县城中华路**号)联系人:王一多;电话:****-******* 贵州省金沙县文化展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