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开展全县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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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为推进场(厂)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杜绝场(厂)内机动车辆无证作业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报名对象:从事场(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叉车司机、观光车司机)。二、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报到,*月**日考试,地点千岛湖镇排岭南路**号(塘边千岛湖度假村排岭记忆餐厅边,靠实验小学叉路品左侧)。三、培训报名提交材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份,身份证复印件*张,二寸免冠彩照*张。四、培训报名注意事项:培训报名人员回执及提交材料务必于*月*前上报至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南山大街**号三楼***室)。联系电话:********。特此通知。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所需材料见附件 ****年*月*日场内机动车辆培训考核.docx 培训报名人员回执(以下信息务必认真填写并核对无误,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姓 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 机单位名称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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