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对《淳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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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参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年度)》和《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年度)》,结合淳安县购买服务工作实际,我局于**月中旬制定了《淳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年度)》初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qq.com;  *.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淳安县财政局****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  *.发送传真至********。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联系人:杨年富;电话:********   附件: 淳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年).xls 淳安县财政局****年**月*日  淳安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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