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至少保存十五年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采******全体员工:为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公司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企业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层次分明,项目在任务完成后,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六)废标的原因;(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