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公管办〔2018〕10号 关于征聘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及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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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公管办〔****〕**号
关于征聘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及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的通知
各县区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位专家: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省评标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省公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同时对新颁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号)涉及变更(删除、合并、新增)的专业,开展已入库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征聘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开展电子评标工作;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征聘部分取得中级职称证满*年(截至****年**月**日),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专家。
对于持外省职称证的应聘专家,申请前请先到河南省人社厅进行职称确认,职称确认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网上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请先登录“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http://***.******.***.cn/),进行在线自主注册,注册完毕后提交审核。
四、评标专业填报及信息变更说明
应聘专家请根据新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号)按第三层级专业代码,结合本人高级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及工作岗位据实申请,最多不超过*个。禁止跨行业跨专业填报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业。
已入库专家请认真对照新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号),对自己原评审通过的参评专业进行校对,若本人专业涉及变更(删除、合并、新增)的,请根据新标准第三层级专业分类代码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附件一)据实申请变更,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二)报送市公管办。市公管办组织初审后将初审结论和专家材料上报省复审组。
新征聘及变更信息专家递交资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
*.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杨 辉
电 话:****-******** ***********
资料递交地点:南阳市发改委(工业路**号)***房间
邮 箱:******
****年**月**日
附件*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
基本信息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所在地区 政治面貌 学历信息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工作状况工作状态 从事专业年限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职称编号 从事专业类别 所属行业 工作地址 联系方式手机* 邮编 传真 手机* 家庭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评标专业 执业资格 评标区域 工作简历起止日期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证明人电话 个人研究及专业成就 曾参与过的主要评审项目 回避单位 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公章年 月 日省辖市、直管县(市)公管办初审意见 公章年 月 日省综合评标专家评审组复审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学历证书复印件*份;
*.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份;
*.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份;
*.两寸免冠近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