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汉川市“四项措施”强化市场中介组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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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中介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竞争不公、行业垄断、地区封锁、收费偏高”等问题,汉川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脱钩改制力度。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把发展中介组织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对于由政府部门兴办的中介组织,除少数必须由政府组建外,逐步在机构、人员、财务、名称和职能等方面实行分离和脱钩,割断与政府部门的直接联系,把中介组织推向市场,确立其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把那些“社会性、服务性”的工作真正交给中介组织去做,使各类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承担责任的市场主体。
二是推进行业协会建设。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业自律,将本应属于行业管理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承担,加快培育民间性、自律性行业协会,推进行业协会市场化进程,通过行业协会对内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和违规惩戒规则,促进中介组织走上“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之路。
三是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取消对中介组织市场准入限制,实现以执业资格管理替代行政审批,以协会行业管理替代行政管理,打破部门所有、部门管理、业务分割的现状。允许外地中介组织进入本地从事中介服务,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和违规惩戒规则,使它们有序竞争,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四是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明确政府监管职责,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各自职能职责,按照“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程序管理要求,加强行业协会培育、设立、管理工作,制订行业规划,审定行业协会规章制度,明确行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执业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将执业者失信及时向社会披露或列入黑名单,促使中介组织在行业协会规章的约束下,诚信服务,规范发展,为本地经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