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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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黄岩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编:****** 一、拟批准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序 号项目 名称建设 地点建设 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 台州市黄岩区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万元,对区块内固废进行清理、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m*,修复方量为****.*m*;危险废物清理面积为***.*m*,方量为****.*m*;一般固体废物清理面积为****m*,方量为****m*。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业主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原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施工扬尘预防措施包括设围挡,养护过程中对堆土进行覆盖,开挖、运输、搅拌过程洒水抑尘等;异味预防措施包括土壤修复处置场所密闭,产生气体经引风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堆土进行覆盖等。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堆放场规范建设。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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