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确认陈永雍等20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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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确认陈永雍等**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人):陈永雍、黄雯娜、孙海利、王雪晴、张萱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人):吴超、朱心宇、何月峰、管政、章露、胡越、徐俊杰、高寒、陈虹宇、周欣颖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人):李沐霏、周菁清、徐圣辰、罗涛、王江飞 上述人员资格的确认时间自****年*月**日起计算。
省环保厅人事处 ****年*月**日相关附件:关于确认陈永雍等**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资格的通知.doc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