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运管局创新实施综合监管平台法制监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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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综合监管平台启用以来,在省运管局的指导下,湖州市运管局真抓实干,增强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综合监管平台作为行业管理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一是推行两个“双百一率”。“双百一率”,是指工单行政监督率分别不低于两个***%,一个**%。嵌入法制审核环节,对监管调度系统内未预登记的工单***%进行法制审核;对工单转预登记后不处罚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每月对处罚归档的案件按照不低于**%的比例进行抽查。将涉嫌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种问题案件或工单情况及时向处置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监察部门。二是明确综合监管风险点。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将*种行为纳入法制审核对象,将**种行为纳入监察审查对象。监察部门发现上述问题线索后,可通过向处置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对处置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直接与责任人员进行谈话等方式进一步调查。督促工作人员切实依法行政、依法裁量。三是明确综合监管工作责任。经“双百一率”督查,发现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察部门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综合监管工单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问责处理包括政纪处分、党纪处分、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等相应处理措施**项。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工作责任措施和追责机制。(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