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浙江省出台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抽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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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出台《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抽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抽查规则》),明确自****年起,首次增设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抽查,采用“双随机”的抽查形式,强化监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伴随“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总数量、总费用逐年增长,****年全省监理项目总数量达***个,涉及省内外监理企业共计**家,分别同比增长超**%、**%。目前,全省交通质监机构的检查主要针对监理项目,《抽查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将首次针对监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针对监理企业查什么?《抽查规则》由省交通工程监管局会同嘉兴市交通质监站、嘉兴市世纪******基于广泛调研编写,明确抽查的重点内容为监理企业对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监理企业制度建设、管理机制、项目管理等情况。在项目管理方面,针对监理项目检查出的问题,首次要求监理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销号整改工作机制;在管理机制方面,特别要求监理企业配备专职人员督查监理项目管理,甲级监理企业设置独立部门或机构;同时强调了信息化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企业应积极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监理信息化,创新监理管理、组织和流程。根据《抽查规则》,抽查工作采用“双随机”形式开展,即检查人员从全省监理行业管理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从浙江省监理企业目录中随机抽取确定,切实保障监理企业专项抽查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对于抽查结果的落实跟踪,《抽查规则》明确,及时公布年度抽查结果,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监理企业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对发现问题多、性质严重的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专题汇报整改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理企业,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计入本年度信用评价。****年,浙江省将首次针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开展专项抽查,该专项抽查原则上每年组织*次,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督促监理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对监理项目的科学考核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全省高质量高水平打造品质工程。(浙江省交通工程监管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