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青田实行“路长制”农村公路有“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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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工作长效机制,丽水青田出台了青田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将全面推行“路长制”,着手设立县级路长、乡镇路长、村级路长以及路警长、路政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到位”的农村公路科学管理体系。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管到位,日常养护科学合理,路产路权有效保护,安全措施执行到位,运输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路达到“畅通、安全、舒适、美丽、优质”的目标。据悉,县、乡道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道总路长,负责全县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其他领导分别担任具体县道路长,负责具体管辖县道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路域环境整治资金筹措、政策协调等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辖区乡道总路长,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县级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其他领导担任具体乡道路长,负责制定具体管辖路段年度治理计划,定期开展管辖路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指导联系村修订并落实《村规民约》等长效机制,督促村级路长履行职责,协调处理反映的问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村道路长,跨辖区的公路,由辖区相应级别政府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路段路长。同时,设立路长制办公室,分别与县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