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遂昌“四措并举”展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日前,丽水市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就遂昌展开超限超载治理进行告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一是限期自行整改。各物流运输企业、货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必须在****年**月**日前对擅自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拦板的非法改装车辆自行进行整改,将改装车辆恢复至车辆原始登记的技术参数。未完成整改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各矿山、砂石料场、物流站(场)等货源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站(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运输砂石、砂土、煤炭等易抛洒滴漏货物的,必须采取加盖如篷布或低于车厢拦板等措施,防止货物洒落。三是整合力量严查严管。自****年**月**日开始,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路政、运政部门将开展常态化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抛洒滴漏以及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目前已经在主要媒体上发布了通告,并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展开源头宣传工作,倡导广大车主、驾驶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播报整治过程中的人和事。(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