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榆林市高新区鼎盛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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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批〔****〕**号榆林市******: 你单位报送的《榆林市******关于报批榆林市********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结合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榆环评函[****]***号)、横山分局预审意见(榆区环发[****]***号),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横山区白界镇,项目占地约**.**h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池阵列、生产综合楼及其相关辅助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MW,年均发电量为****.**万kWh。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做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文件中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对项目区土壤及原有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对项目区块内的天然气管线应进行合理避让;若涉及使用林地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林业政策和规定执行。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临时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升压站、输变电线路内容不在本次环评批复范围之内,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横山分局应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建设单位应在环评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评报告表送横山分局备案,自觉接受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监管。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榆林市环保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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