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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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个方面**条政策。《意见》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从不低于**%提高到不低于**%,并且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范畴。《意见》还明确,对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补助资助,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政府予以等额补助。按照《意见》要求,淮安将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把全市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仪器设备资源管理单位将根据绩效每年获得最高**万元的资金补助,使用仪器设备的中小企业也将获得适当补贴。《意见》明确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给予每年最高**万元的资助;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企给予最高**万元补助,重新认定的给予**万元补助;对进入省市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万元和*万元补助,补助力度处于省辖市前列。此外,《意见》还首次对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培育高企的奖补政策作了明确。(来源:淮安日报)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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