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乡镇聘用人员部分补助资金代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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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乡镇聘用人员部分补助资金代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jcgk****-***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序号内容数量预算*乡镇聘用人员(保安服务人员)部分补助资金代管服务**人***.**万元备注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度本次补助资金***.**万元按财政拨款进度进行代管并及时发放,采购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发放资金的*%。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二楼)******。*、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楼开标室。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以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为准),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九、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投标人具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似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楼*、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附件:jcgk****-***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