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青少年宫安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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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中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号)的要求和标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为:人民币*******.**元(大写:玖佰捌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伍元玖角肆分)。
二、答疑部分:
提问*:在采用联合体投标时,是否需要联合单位分别派出两套人员(项目经理等)
答: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不需要分别派出两套人员, 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包括人力等)。
提问*:在采用联合体投标时,信誉等级分是按分数高的单位计算得分,还是按分数低的单位计算得分?
答: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信誉等级分以低分计算得分。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达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
招标代理机构:安******
时 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