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省湘诚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及人民币26825.58419万元债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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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GQ********项目名称湖南省湘********%股权及人民币*****.*****万元债权(二次挂牌)转让方名称湖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湖南省国资委转让比例**%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元)挂牌期间**工作日挂牌日期****-**-**交易方式拍卖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坐落于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金云村的一块城镇住宅用地,临湘江大道,面积******. *平方米。该宗土地已于****年**月**日为转让方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借款提供抵押,转让方承诺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归还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借款,办理解除土地抵押手续。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往来款人民币*****.*****万元,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标的企业的相应债权人。 *、其他信息详见世纪龙财审字(****)SN-***号审计报告、鹏信资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注:如需附件,请在附件信息中上传以“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为名称的附件。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具有******(A股或港股上市)或******(穿透计算持股比例大于**%)或者为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企业或******(穿透计算持股比例大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继续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期间,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监督和财务审计权,对标的企业的收益享有**%的分配权。受让方须承诺: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股权年度可分配利润不低于本次股权转让股权的实际成交价÷**%×**%×*%,如标的企业当年度未盈利或分配给转让方的利润不足上述标准的,由受让方予以补足,并于当年**月**日前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首年利润预分配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起算,按日据实结算。 *、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期间,转让方委派一名董事兼副总经理、一名财务经理共同参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且该董事、财务经理的薪酬成本由标的企业承担。 *、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完成后,若转让方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前),继续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受让方必须参与标的企业**%股权的受让,并承诺报价不低于本次**%股权转让成交价对应的**%股权价格和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期间,对于标的企业下列重大事项,需经标的企业全体股东同意。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的; (*)股权激励计划; (*)以标的企业名义对外借款、对外提供担保。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