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低浓度颗粒物采样仪、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河南粮油食品进******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元,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号楼**层****号。七、谈判小组名单:张涛、李斌、王建、张玉清、徐英贤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号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谈判文件***-*环境监测能力建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