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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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前已经取得《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就诊卡》的城乡居民****年继续享受待遇,不需要更换。 一、就医须知:取得慢性病资格的患者,仅限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本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选择一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门诊检查和购药。二、我县定点医院:陵川县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陵川县医疗集团(包括陵川县人民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陵川县中医院、陵川县崇文镇卫生院、陵川恒泰康复医院。三、结算方式:在市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长期异地居住的患者(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表)由个人先行垫付,每年**月**日前持本人的费用收据、检查报告单、处方、《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就诊卡》和社保卡复印件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四、结算标准:从认定之日起,与病种相符合的相关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费用,符合“三个目录”规定和病种使用范围的,在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规定纳入报销。一人同时认定为两种慢性病的,按已认定的其中一种慢性病就高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不累加计算。五、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除器官移植术后按**%的比例进行报销,剩余的**个病种按**%的比例进行报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限额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给予报销。陵川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