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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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项目编号:藏财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类型: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藏财采【****】****)的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更正公告,因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了修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内容如下:一、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分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分******西藏分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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