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甲28号12层西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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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甲**号**层西楼**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中******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并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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