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大荔县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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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北气流影响,我县环境空气扩散条件好转,预测未来两天,空气质量将以轻度污染为主,符合《大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荔政发〔****〕**号)规定的解除预警条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月*日**时解除大荔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交管大队、交通局、工信局、卫计局、教育局、广电局对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月*日中午**时前报送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环保局二楼)。
大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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