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自流井区消委会东街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免费旅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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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流井区消委会东街消协分会接到投诉,******组织老年消费者到泸州免费两日游,消费者罗女士在一处景点不慎摔伤,经诊断为左大腿粉碎性骨折。随后罗女士的女******提出了赔偿要求,但该公司一直推诿责任,并未支付治疗费用,且无人到医院探望。消协经调查了解,******出于推销产品的目的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但对罗女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未尽到保障义务。按照《消法》有关规定,该公司理应赔偿罗女士相关的治疗费用。经多次调解,该公司负责人付某最终同意,除前期支付医疗费****元之外,再支付医疗费*****元,其余费用待罗女士康复后再行协商,消费者表示满意。不少经营者抓住部分老年消费者消息不灵通、爱贪小便宜等特点,通过“免费旅游”、“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吸引老年消费群体,但相关的安全措施还没跟上,老年消费者被骗、受伤等新闻也时见报端。老年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不要被这种免费陷阱迷惑,消费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有效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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