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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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工程名称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建设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类别其他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鞍山市·鞍山市建设地点鞍山市拟中标单位标段名称拟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中标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中标范围和内容标段建筑面积㎡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辽宁江河水利******关晓明*******.****元***.******.***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其它情况第一名辽宁江河水利******关晓明***.******.***第二名大连******王志山***.******.***第三名辽宁宏禹******陶勇***.******.***废标情况废标单位废标原因报价修正情况修正内容修正原因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填报单位鞍山广源******填报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选择【全省平台】登陆*.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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