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小溪镇藕塘村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EPC项目异议答复 皖C-2018-WH-GC-Z-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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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前收到潜在投标人递交的“五河县小溪镇藕塘村****年度美丽乡村建设EPC项目询问、异议函”(皖C-****-WH-GC-Z-***),对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异议,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市政项目,要求市政业绩,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建设工程奖项应该为市政类奖项,若为园林绿化、房建、装饰装修奖项是否视为无效?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是“投标人综合实力”即投标企业整体实力,故“投标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奖项并非仅指市政类奖项,市政、园林绿化、房建、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奖项均可,招标文件不作修改。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修改。
五河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五河县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