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皖C-2018-GZ-GC-Z-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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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皖C-****-GZ-GC-Z-*** ),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现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作出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企业要求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现修改为:企业要求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此澄清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三、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