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南新区地表水厂取水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回复(编号:01)皖C-2018-WH-GC-Z-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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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年*月**日前收到潜在投标人对《五河县城南新区地表水厂取水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文件》的疑问,经研究,回复如下:
*、控制价中“室外(安装)”部分的喇叭管式取水头部DN****×DN****(材料编号:Z****A**B**BF~**)单价**元/个严重偏离实际,请调整;
答:此项结算时,据实结算。
*、控制价清单中有较多漏项,如钢管、钢管件防腐等,如何处理?
答:防腐措施已计入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考虑,具体施工方法,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图纸文件。
*、根据踏看现场,大堤两侧均需做临时便道,但该费用在控制价清单中未考虑;
答:结算时,根据现场情况据实结算。
*、吸水井、顶管接收井临近淮河边,沉井下沉应考虑降水措施,控制价中未列该费用;
答:控制价中按施工期间排水、降水一项计入,详见泵房(土建)清单第**项。
*、施工图中顶管接收井外DN*******吸水管及水平式喇叭管从图示为围堰干式施工,土方开挖后接收井受另一侧土体压力影响,接收井无法保持稳定,是否请设计单位调整设计方案?,在控制价中也未体现围堰施工造价;
答:施工时的围堰在防洪专项设计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工程施工时已逐渐进入冬季,冬季混凝土施工未考虑冬季施工措施费,招标文件**天工期难以实现;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予考虑。
*、穿越淮河大堤顶管防渗措施没有计。
答:穿越淮河大堤顶管防渗措施在防洪专项设计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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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